莱西市自2013年9月份起,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截至2014年3月上旬,共为2736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2013年9至12月份社会保险补贴2797.75万元。
按照规定,莱西市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一是必须能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人员范围是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以及进城务工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本市农民;二是必须在政策出台前缴纳过失业保险金,即能够在青岛市人社网络系统查询到2013年7月18日以前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三是必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即大龄(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低保、残疾、失地、领取失业金一年以上6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四是必须从事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指以自主经营、自主就业、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等灵活就业方式就业,在灵活就业后以最低基数缴纳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的人员。
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首先到户口所在地镇街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填写《灵活就业和自由职业人员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镇街人社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表格和申领人户口簿、身份证、两寸照片、个人结算帐户复印件等材料汇总报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将审核符合条件人员报青岛市业务部门并申领补贴资金;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通过邮政银行打入申领人员社会保险代扣代缴个人结算帐户。
莱西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月补贴标准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