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服务对象和各类创业人员。
二、年度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000个,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2%以上;建设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为6000名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二、完成情况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9万人,完成116.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人,完成117.7%;累计为21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完成105%;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0.63%;为6200名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完成103.3%;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部分办公设备购置完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高校毕业生为首要任务,统筹推进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一是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方案和为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下发了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为1212名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181.8万元;二是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一方面,落实就业见习补贴615万元,并扩大就业见习对象范围。另一方面,拨付海口经济学院等3所院校各50万元,扶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点;三是为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落实资金656万元,为3000名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四是组织“困难职工春节慰问”、“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帮助20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五是以开展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调研活动为契机,督促各市县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六是加快就业信息化建设。省本级已全面实现就业专项资金网上录入和审核。
(二)扎实做好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一是出台了就业专项资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办法,规范了各类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二是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调整培训课时、增加补贴工种,更好地适应新情况、新要求;三是出台了加强技工院校资助管理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规范技工院校助学金、学费、住宿费的发放工作,做好风险点的防控;四是经专家评审,海口市高级技校被确定为全国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五是会同省教育厅,在全省统一开展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加快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一是会同团省委加快推进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扶持资金295.92万元和租金补贴87.6万元,目前基地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二是落实扶持资金150万元,在全省统一开展创业大赛,营造全社会鼓励和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人员开展评估,拨付250万元,帮助儋州市、澄迈县和海口经济学院等三所院校创建创业示范点;四是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