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详见山西毕业生网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一)复审时间
2012年8月7日下午
(二)复审地点
晋中市教育局院内学生食堂(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79号,玉湖公园南门对面)
(三)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材料原件:
1.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考生自带,面试时使用)
2.毕业证;
3.身份证;
4.网上报名登记表;
5.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专科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资格复审后,证件原件退交考生,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备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2年8月8日—8月9日。
(二)面试办法
面试形式为讲课。讲课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讲课教材及教师用书选用晋中市义务教育学校现行教材,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讲课范围为初二年级,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讲课范围为小学四年级,讲课课题由评委命制。应聘者提前90分钟进入备课室备课。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服从面试机构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抽签、候考、备课、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报到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教材及教师用书由考生自备,进入备课室后不得互相转借或从外部传送。在备课时除教材、教师用书、书写工具及教具外,其他物品应暂存在备课室物品存放处。备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备课室,不听劝阻的,取消考生本次面试资格。备课室备有专用备课纸、小黑板、直尺和三角板等用品,其它面试用品自备。
3.考生要按照公布的课题认真备课,不得在备课纸上写出姓名或作任何标记,备课时间终止到指定教室进行面试。
4.进入面试场所,考生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冒名顶替和采取其它违规违纪手段,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面试不得超时,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在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封闭期间,禁止使用具有发送和接收功能及带有存储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上午考生早餐自备。
6.考生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食宿交通安全。
(四)面试地点及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在晋中教育网另行通知。
201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