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前出台 《关于加强本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操作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覆盖本市所有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并根据企业需求定制个性化培训菜单。同时,企业职工也可自主参加培训享受补贴。
职业培训新政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在企业类型上,政策惠及面从过去主要是控股集团公司、大型企业扩展到本市所有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培训对象上,涵盖了凡在企业工作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和外省市来沪从业人员;在补贴项目上,凡符合企业岗位技能需求的项目都可纳入补贴范围,不受补贴培训目录中职业工种的限制;在补贴等级上,从原来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扩大到包括初级和针对单项技术的专项职业能力在内的所有项目。
相关负责人还介绍,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开展职业资格五级企业职工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四级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三级补贴标准为1600元/人;二级和一级补贴标准为19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补贴标准为800元/人。补贴经费由培训实施机构通过本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网络申请,经审核后补贴经费直接拨付到培训实施机构。凡企业自主实施职工培训的,培训补贴经费均直接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