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复员退伍军人接待站系湖南省民政厅的直属事业单位,近几年来,单位经营规模逐年扩大,服务项目增多,业务量加大。接待站的在职职工年龄偏大,已不适应单位的一线服务工作,我站面临着工作人员断层的现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情况,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检查、监督下,由省民政厅人事处和我站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2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复员退伍军人接待转运站办公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基本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到现场报名。 (三)考试与测评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对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体检及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单位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站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