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今年福建将组织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目前福建正在征集一批符合毕业生实际、管理规范的见习岗位,分批次安排毕业生参加见习。
毕业生见习期时长不超过三个月。其中,7月份前见习对象以毕业两年内待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7月份后见习对象以201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将优先安排“双困毕业生”参加。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毕业生人事档案由见习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托管。见习期满,由见习单位等部门为毕业生出具见习鉴定意见,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