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县编委批准,含山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含山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7名,详见《含山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将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科以下年龄条件一般为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