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福建省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全省制定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10.5%、合理区间9-12%、上线15%、下线0,并规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支付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设区市据此制定了各自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分别为:福州市基准线11%、合理区间8-14%、上线17%、下线5%;厦门市基准线12%、合理区间9-15%、上线17%、下线4%;泉州市基准线11%、上线17%、下线4%;漳州市基准线12%、合理区间10-14%、上线17%、下线0;莆田市合理区间9-12%、上线13%;三明市基准线11%、合理区间8-11%、上线15%、下线0;南平市合理区间11-13%、上线14%、下线0;龙岩市基准线12%、合理区间10.5-13.5%、上线16%、下线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