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水泵、阀门人才网!
找回密码
网站地图
人才网首页
招聘职位
人才简历
职位推荐
人才招聘会
职场资讯
我的简历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人才首页
>
职场资讯
>
资讯详细
单位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二倍工资责罚
来源: 日期:2011/9/29 13:53:17 访问数:827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未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会与劳动者约定过一段时间后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而且所签的合同期限会包含前段未签合同的时间。虽然在未签订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会按时发放工资和相关奖金,但是,补签合同是否就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呢?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该法条的立法精神是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即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该规定为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对用人单位来说无免责理由,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无论后来补签的合同是否包含此期间,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对《劳动合同法》第82条做了补充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还要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应将“2倍工资”和“补签合同”视作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并列责任。
实践中,劳动者被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注明补签合同的实际日期,这样可以证明这份合同是事后补订的,以便劳动者在日后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可见,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方式并不能掩盖其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是不能免除其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
关键词:
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责罚
推荐查询:
人才招聘会
|
最新阀门水泵企业招聘
|
最新人才信息
|
就业动态
相关链接
更多>>
对不起,没有暂未找到相关链接。
该评论将记录评论者的IP,请勿发布与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不符的言论。
您的大名: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看不清,请点图片刷新。
热门文章
资讯搜索
所属栏目:
不限
简历助手
职场兵法
求职面试
政策法规
专题策划
就业动态
关 键 字:
更多>>
·
毕业生找工作莫忘“三方协议”
·
招聘季:如何降低应聘者面试爽约
·
职业规划才是就业的根本
·
毕业生求职:不做“必剩客”先跨“
·
文凭热”蔓延职场在职硕士5年增4
·
向戴尔学面试技巧:让求职者夸夸
·
hr如何拒绝招聘关系户中的废柴
·
别做不被聘用的13类求职者
·
求职兵法:教你如何把求职变成谋
·
来自人事经理的忠告:面试把握三
·
求职必定胜出的七个态度切勿急功
·
九种最不健康的求职者心态
更多>>
·
欢呼人才普惠制时代的到来
·
让每个人的求职机会都平等
·
浙江省温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
·
人才蜂拥而至!企业家蜂拥而至!
·
十大就业前景可观专业排行榜机械
·
江西千方百计助2016年高校毕业生
·
互联网行业为大学生就业带来更多
·
2015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幕
·
四方电气2016校园招聘圆满收官
·
就业提前“冲线”,怎么看?
·
人社部:我国迫切需要大批技能人
·
职场迎来跳槽季职业发展是主因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宣传位查询
|
服务条款
|
网站建设
|
网站制度
|
泵阀人才网
|
泵阀315维权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泵阀网 2000-2017 中国泵阀网:
阀门网
│
水泵网
备案/许可证号:
浙ICP备10210743号-3
客服热线:0577-67986511
12315消费维权电话:
0577-67986522
业务咨询:0577-67986533 传真:0577-67986500
技术支持:中环信息 服务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