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应届贫困毕业生,其所在学校已经重点帮扶,但5月31日前仍没有找到工作的,可在20日以后向学校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将帮助我省2011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发放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31日前仍未就业
按照三部门的通知要求,此次求职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指按照我省相关规定认定的2011届省内普通高校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中,经所在高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5月31日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意愿、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补贴发放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用于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申领程序:20日开始申请
毕业生本人申请时间:5月20日~5月30日,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月31日~6月10日,高校将会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还要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6月15日前,贫困生所在高校将会把学生的申请等材料报学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确定。 6月25日前,各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求职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毕业生银行个人账户。
三部门要求各地,要确保求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高校毕业生手中,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将会依法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