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浙组通〔2011〕21号)和****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办〔2006〕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1年省里下达给我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新增选聘名额150名(含“两项计划”16名),分设A、B两类岗位,A类124名,B类26名,其中A类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A、B岗位分类情况详见各县(市、区)公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增选聘名额如下:
绍兴县 诸暨市 上虞市 嵊州市 新昌县 越城区 袍江开发区 镜湖新区 合计
A 17 21 25 16 16 9 10 10 124
B 3 9 5 4 4 1 0 0 26
含两项计划 0 9 1 2 2 2 0 0 16
A、B合计 20 30 30 20 20 10 10 10 150
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具体选聘村和选聘人数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选聘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选聘范围:应届毕业生在生源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报考;已经落户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报考。市本级开发区(新区)选聘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范围为越城区。
选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工作;身体健康。
为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在今年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中,对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实行笔试加分,在总分100分基础上加15分。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1日(上午9:00-下午15:00)
报名地点:市本级报名在绍兴市人才市场(市区胜利东路285号人才大楼一楼);越城区报名在越城区人才大楼(市区稽山路161号);其余各县(市)具体报名地点参见各地公告。
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未落户的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考入大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或证明)、党员(含预备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3 张。
四、考试形式、时间和内容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2011年6月5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定。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3∶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考察、录用
体检、考察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市本级由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组织。
体检:在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录用名额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致使选考人员数量达不到选考指标的,可在同一选考区域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录用:考察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为3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聘用期满、聘期考核称职以上、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但至多续聘一次,聘期不超过3年。第二个聘用期满后愿意继续留村工作且当地需要的,可由所在村自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