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9月至12月,自治区将启动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计划对象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在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期间,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并重点抓好“五个落实”,即对到企业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技能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