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毕业季,就业问题关注度不断上升。记者日前从晋江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了解到,去年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中的诸多利好政策开始进入首次受理申请期。
“政府帮我交社保,3年都不用自己花钱了。”在晋江一家童鞋企业工作的黄秋萍最近在浏览晋江人事网时高兴地发现,即日起她就可以申请政府的社保补贴了。
小黄住在梅岭街道,前年从福州大学毕业后,选择在离家较近的一家鞋企做办公室管理,从签订劳动合同后,已经交了一年多社保。《实施细则》中规定,对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小黄正好符合条件。
像小黄一样,凡是毕业后3年内到晋江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各地生源),政府都将对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保费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后3年内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享受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除了社保费个人缴交部分,《实施细则》也明确对企业缴交部分进行补贴。凡是聘用本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本地非公有制企业,政府将根据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实际人数,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记者了解到,这个数额标准可以为企业减轻几年的社保缴交负担。
《实施细则》中除了一系列拓宽就业渠道的政策,还扶持高校毕业生自己当“老板”,鼓励创办孵化基地、提供小额贷款贴息、创业场租补助、开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
同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府和见习单位将共同提供不少于1000元/月·人的见习生活补贴,政府负担部分增加到500元/月·人。
自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也能享受1000元/人的培训费用补贴。
针对困难高校毕业生,政府将按500元/月·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记者获悉,《实施细则》中的这些补贴政策基本都在每年4月、10月受理申请,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兑现到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毕业生要申请可得抓紧了。(记者 陈维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