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最难就业年”的2013年已经过去,但2014年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被称为“更难就业年”。昨天,教育部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针对毕业生关心的话题,详细解答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帮扶政策”、“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等问题。为保证大学生就业,国家还给予大学生自主创业众多优惠,如税收优惠、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可否在就业当地落户?
“目前扬城关于大学生未就业落户的规定,和全省还有所不同,此前就已经取消了相关限制,扬城的大学生都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市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愿来扬州就业而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他们的户籍关系均可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如何“先落户后就业”?这位负责人表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派遣工作一般统一从7月1日开始办理。根据往年惯例,市人才中心确认收到毕业生档案后,方予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凡在市区落实用人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须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双选协议书、体检证明等有关材料。
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
现在越来越多的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如何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在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其报名费和体检费。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
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由各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基层就业有何优惠政策?
为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教育部按照文件规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放心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市(地)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记者 乔云
【延伸阅读】
江苏高校毕业生再创新高
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27万人,比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的2013年增加了28万人,创下历史新高。2014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近54.1万人,比去年增长0.9万,再创历史新高。从总体上看,2014年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