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提出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
到2018年实现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32500元以上,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
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了今后几年全省居民收入增长的目标和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都会受援助
为促进居民收入,《意见》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扶持就业方面,《意见》明确,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自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将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
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建设充分就业社区等途径,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
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意见》提出,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促进居民增收的着力点。
以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功能为重点,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大城市经济,增强城镇对产业的集聚带动能力、对人口和就业的吸纳能力,为居民增收创造条件。
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见》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进一步加大户籍、土地、金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力度,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鼓励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化
《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化。
鼓励通过动产、不动产投资,将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转化为经营性产权,开展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质押、抵押融资,依法增加红利、租金、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同时,《意见》还提出健全资本市场体系。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居民经营性产权自由流动、交易。
培育专业理财机构,发展个人理财行业,引导资产管理、融资、代理等中介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