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全部纳入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给予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其中: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指导和三个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开展实名登记
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为其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在办理省外豫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业务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省厅分解移交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及时进行核对落实,分解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明确就业服务任务。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要结合上级分解移交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对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主动联系,对回到当地求职的,掌握就业服务需求;对未回当地的,掌握其就业状况。
提供职业指导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集中组织本辖区内已经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教育活动,邀请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介绍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重点介绍具有就业潜力的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创新科技型产业的发展前景;推介本地优化创业环境、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辖区内大学生创业典型和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典型进行事迹宣讲,激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热情。有条件的市可以开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生涯、职业规划讲座,邀请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授课,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科学定位就业意愿,精准了解自身特长和职业能力,提升求职技巧,提高应聘能力。职业指导工作要有记录、常跟进和及时反馈。
提供就业信息
建立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招聘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互联互通,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都能查询到及时有效的招聘信息,帮助未就业毕业生跨地区求职就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积极与辖区内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合作,为落地、在建及竣工企业联系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事宜。要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登记、记录造册,通过本地及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已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发布就业信息。
要根据岗位需求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提供创业服务
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纳入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创业资金不足的,对于符合条件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需要提升创业能力的,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税费减免、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加强创业孵化服务,促进初创业企业成长。各地要对已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
开展重点帮扶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要对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或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对一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就业。进一步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范围,力争在半年内,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重点帮扶对象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
组织就业见习
各地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管理,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或就业见习基地。扩大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范围,凡在我省进行未就业登记的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要建立就业见习生数据库,落实见习毕业生意外伤害保险(放心保),严格执行见习合同各项规定。
组织职业培训
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各地要结合其专业特点和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市场需求,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动员一批省级重点以上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保护就业权益
各地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现象,维护高校毕业生择业和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