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慧
长时间以来,为找到一份工作,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保险,职工也都为了能顺利拿到工资而忍气吞声。如今,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强,维权意识的提高,这种怪现象也正悄然发生改变,弱势的员工正开始向强势的用人单位发起“挑战”,对于企业不缴纳保险的行为,职工也会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来“还击”。
22日,为让企业能意识到自己的“小算盘”算不灵,二道区人社局专门为辖区内除个体工商户外的100多家企业负责人开班,让他们从心底里知道职工“五险”的重要性。
不给职工签合同企业吃大亏
“试用期后,不跟员工签订正式合同,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员工是有权利要求企业赔偿双倍工资的。”22日上午,二道区人社局举办的企业法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上,二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凤生说。记得去年,一位刚毕业的大学毕业来到监察大队投诉称,自己在招聘会应聘到区内一家公司工作,当初,单位曾口头答应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月新950元,当试用期满后从第二个月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在报酬方面,除了工资外,还可以根据业绩拿到相应的奖金。本以为找到了好工作,可当他辛苦干完第二个月后,单位并没有如愿跟他签合同,也没有为他缴纳保险。继续等到第三个月,公司曾承诺的都没有兑现。为了讨回公道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该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公司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付给他双倍工资。证据面前,公司不得不认输,也不得不多掏腰包为其支付双倍工资。听到这里,台下的企业负责人也都偷偷地耳语起来,看着大家学习的兴趣这么浓,刘大队长也不忘提醒企业负责人说,“如果员工故意不与单位签合同,你们可要小心,不要因此让员工向你们索要双倍工资。”
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求职者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权利,求职者也不再忍气吞声。
根据新的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这样一来,也让求职者有了强有力的保障,那就是“如果用人单位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一些求职者为了多得利益,看着企业不予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也“忍气吞声”,等到时机成熟了,再到劳动部门上诉,利用这点让自己得到双倍的工资,对此,企业也只能吃“哑巴亏”。如此一来,为了企业和员工都能双赢,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是必须的选择。
10个社区可一站式办保险
“作为用人单位,不要贪图一时小便宜而吃大亏,为了方便企业为职工办理保险,我们已经打造了10个千米化社区,在这里,企业负责人一站式就能完成为职工办理保险的全部事宜。”二道区人社局局长郭杰坤介绍说。据其介绍,以往,为减少用工成本,一些企业都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本以为这样可以省钱,可一旦发生工伤,企业要么支付高额工伤待遇费用,要么采取各种方式逃避,不仅影响正常经营,甚至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运行。例如,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重特大事故中,企业就因为没有未多数员工缴纳保险,在发生事故后,企业也将为此付出高额的赔偿,如果企业要是缴纳了保险,发生意外后,企业的赔偿金额也将因为有保险而相应减少。
这不,二道区为减低企业为职工办理保险的难度,也为了让居民不出家门就能找到工作,专门打造10个标准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区。在这里,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服务,以及就业纠纷调解等职能都能在社区实现,特别是在社区设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它能提供医保、社保、政策咨询;办理居民医保、社保参保手续;代办企业社保服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可以使居民和基层企业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社会保障“一条龙”服务。
记者了解到,通过这样的培训学习,二道区内除个体工商户外的100多家企业负责人都将接受到法律法规的培训,让未参保企业从根本上认识到为职工参保的重要性,并加强企业法人的责任感教育和对保险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企业不参保、雇用童工等违法风险的控制。通过宣传、培训、学习来加强企业对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力争使辖区企业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