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和范围为吉林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据此,在省外上大学返乡的大学毕业生不享受这一政策。
具体的申领发放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7月1日前,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初审公示。7月1日~7月10日,由各高校组织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审核。7月15日前,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
4.资金拨付。7月20日前,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7月底,高校所在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据介绍,省内各高校已经进行了统计,符合领取条件的大学生约有1万人,这一项财政将支出1500万元。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严格把好审核关,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