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酝酿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每年6—7月都是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高峰期。截至6月20日,市公务员局累计办理了13583名大学生的就业手续,其中本地生源2100人。在我市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中,本科生10395人,硕士1407人,博士104人,专科生1425人,预计未来几个月仍将以每月150人左右的速度增加。
不管是从已找到工作的数量看,还是从上半年人事部门举办的多场毕业生招聘会情况看,想在厦门找份工作并不会是“史上最难”。但是,未来5年内全国高校毕业生都将维持在700万以上“峰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将更加困难。市公务员局人才开发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当前正在执行的一些政策对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还是有一些政策对当前的新情况难以适应。
据了解,市公务员局此前分别与国资委及各区人社部门举行座谈会,调研“新政”。该负责人说,企业是高校毕业生的最大去处,占了高校毕业生需求总量的90%以上。国有企业不能像过去一样,动辄要求985、211高校毕业,这种学历“歧视”是不允许的。国有企业更应该担当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帮助解决大学生就业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多年来,我市本地生源毕业生都维持在1.2万人左右。对于促进本地生源就业,我市也制定了很多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见习活动,提供社保补贴、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该负责人透露,市公务员局正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酝酿提高对社保、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见习、创业等方面的补贴标准,以更大的力度促进本地生源毕业生实现就业。
此外,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进一步与高校及毕业生需求大户密切沟通,增加大学生就业招聘会的场次,完善大学生就业的服务。
【同步新闻】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获补助
三部门明确管理办法
据新华社电 记者20日从财政部获悉,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链接】
接收本地生源有奖励
辖区内企业当年度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满一年以上的,按照接收人数和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具体标准为:一年期300元/人,两年期500元/人,三年期及以上1000元/人。
社保补贴最高补3年
用人单位招用厦门生源“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并与其签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保补贴。具体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最高年限为3年。
技能培训补贴
待就业本地生源参加经批准设立的就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凭有效票据,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600元。其中,通过技能鉴定的,可以享受一次性800元、1200元,最高不超过1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生见习每天可享补贴
毕业生见习人员每月可享受我市最低工资1.5倍标准的生活补贴。相关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在补充工作人员时应优先录用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每接收1名在本单位厦门生源见习人员,并签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奖励200元。
支持自主创业
厦门生源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3年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到农村从事教育、医疗、农业技术推广的,注册资金允许3年内分期到位,最低注册资本金为3万元;有贷款需求的,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3年内免缴人事代理费用。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