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8日电(记者石庆伟、汪伟)记者8日从辽宁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据了解,面对号称“史上最难就业年”的2013年,全国多省份出台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辽宁省在高校毕业生去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等方面,都给出了具体的鼓励和支持政策。
在辽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凡是到县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限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息由各级政府财政按比例偿还,工作满4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而准备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额度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得一次性2000元至4000元的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