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每天都打电话来催交三方协议,还说交不出来就拿不到报到证。”在上周六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上,南京一所高校的毕业生小孙这样告诉记者。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了解到,9月1日是高校统计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日期,但毕业生6月下旬就要离校,为了让就业率“好看”,一些学校明里暗里出花招,让毕业生“被就业”。
对此现象,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坚持对就业统计造假等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各高校要切实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今年起,江苏在评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时,将同步考核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人社部门将在今年9月底前掌握本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信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