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财政已下达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金预算指标,共计1518万元,专项用于奖励2012年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规定,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获奖项目分别奖励5000元,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学校按每个获奖项目5万元给予奖励,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学校按每个获奖项目10万元给予奖励,奖励金专项用于相关专业教学成果整理、专业教学方案研究、专业课程和教材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