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实施后,无锡的外来人员将可依法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等权益,所享受的权益将和无锡本地居民同等。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规范人口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实施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也尚属首次。
据了解,《条例》中所称人口,包括无锡户籍人口和非无锡户籍的来锡人员。其中,来锡人员是指以工作、生活、上学为目的在无锡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
《条例》实施后,将最大限度地将来锡人员纳入受惠对象,使得在无锡居住半年以上约185万的非户籍人口享受与近470万户籍人口均等的权益。
《条例》显示,无锡各级政府将建立和完善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在社区和来锡人员集中居住、工作区域建立综合服务平台,为无锡户籍人口和来锡人员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都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相关部门将完善好各自的服务。
根据《条例》,无锡外来人员将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按照市住房公积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随行子女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免费享受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检查服务,享受国家规定的结核病、艾滋病等诊疗减免政策,随行适龄儿童免费接受一类疫苗的接种;未满十八周岁的随行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居住满五年的困难家庭户,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和城镇居民医疗救助;享受社会保险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
此外,相关部门如果不按《条例》规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或履行管理职责,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如果相关人员擅用职权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