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滨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滨州市培养使用引进人才规定(试行)》,推出四项举措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人选、“泰山学者”等国家、省市级重点优秀人才。
对引进人才给予津贴补助
其中,引进的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人选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国家特支计划人选、国家杰青获得者、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等一次性补助50万元;省杰青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按国务院补贴标准给予等额补贴;省首席技师、乡村之星等省(部)级各类实用人才按山东省政府同级人才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席技师、乡村之星等各类人才按我市同级人才标准给予补贴。
设立人才引进奖
全职引进优秀人才,对引进单位给予奖励: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千人计划”人选,奖励30万元;引进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奖励10万元。定期评选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先进单位,每个单位奖励10万元。
重奖贡献突出人才
人才携带项目、****成果来滨创业,投产后年新增本级财政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项目主持人50万元;以后每新增200万元,奖金增加10万元。
积极引进外国专家智力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引智项目的,给予与国家和省相同的资助;列入市引智项目,属于解决一般性工艺、技术及管理问题的,每个项目资助1—2万元;属于省科技厅认可的高新技术项目和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其他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