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今年,荣成市关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方面的政策再次放宽,今年全市250名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开始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以前优惠政策只针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今年调整为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谋职业是指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不用政府安置工作,选择自谋职业,由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自主就业是指退役时在部队选择的一种安置渠道。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均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按每人每年9600元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优惠幅度很大,例如在教育优待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时,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
该负责人说,此次优惠政策的扩面将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较好的扶持和帮助。据统计,全市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共计258名,而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250名。
据悉,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在职业培训方面加大力度,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