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未参保的老人如今也能领到养老金了,这下子生活没有后顾之忧了,也给孩子们减轻了负担。”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车站街道新华社区63岁的王长海老人感慨道,“我在乡镇企业工作20年,当时没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没想到这次补缴上,后半辈子有保障了。”
据悉,自2011年12月起,张店区对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未参保退休人员进行养老保险补办工作。按照省市政策要求,经本人申请,满足一定条件者,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张店区为让广大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未参保退休人员知晓补缴政策,印制并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借助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对申报条件、审核程序和发放标准等政策进行宣传。考虑到办理人员多数存在年事偏高、对社保知识认识较少等特殊因素,张店区人社局成立工作小组,设立专门的政策公开栏及咨询办理处,同时开通咨询电话,积极推行“上门认证 存折到家”服务,为集中办理人员和行动不便的零散居住人员送去养老金存折,并现场办理影像、指纹采集和纳入社区管理登记工作。在严守政策的基础上,实施灵活办理方式,确保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
截至目前,通过申报审批并缴费者已达2625人,总缴费额逾1亿元,已累计算发放养老金1370万元,全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