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亚城郊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意欠薪案,近日在三亚市城郊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最后判决,海南李平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罚金1万元,公司主要责任人田李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据悉,田李平是“恶意欠薪”被写入刑法以来,三亚市第一个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被判刑罚的人。
据了解,2010年10月,田李平以海南李平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平公司)的名义与湖南大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均公司)签订了“同心家园”三期第三标段的建筑劳务合同,由田李平招聘农民工进场施工。2011年3月至6月间,大均公司按照施工进度向李平公司的银行账户汇入工程款,但田李平没有及时给农民工发放工资,造成工程停工,农民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访。截至2011年12月,田李平一直以大均公司尚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110余万元。2011年12月9日,三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李平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田李平仍未按要求及时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此,农民工又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1年12月29日,公安机关对田李平立案侦查。2012年1月12日,田李平将拖欠的110余万元工资一次性付清。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平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田李平,确实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其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过程中,确实有一些客观原因和困难,而且在案发后全部结清所拖欠的工资,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悉,海南省检察院与省群工部曾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把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两年来共监督移送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28件,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32次,为870余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