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计划筹措3.1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了这一消息。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3.1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支持毕业后自愿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是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小额贷款扶持和小额贷款财政贴息;三是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工作,落实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各基层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还出台措施,要求各级财政要在自治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财力状况,努力增加资金投入,为自愿参加各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分配和拨付自治区下达的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专项补助,确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