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一对夫妻闹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女方的职业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就因为女方职业这方面的原因,最终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因此,女方觉得很气愤,认定法院是在歧视她的职业”,人们都说:职业不分贵贱!请问,在我们现如今的社会里真的是这样嘛? 答: 职业本不分贵贱,但就这单案子来说,我认为法院不是歧视她的职业,而是更担心她不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长环境。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深深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及身心健康,俗话说的好“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法院也是为了孩子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