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市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刘云峰在会上要求,要积极拓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市各类企业的覆盖面,确保年底前,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到明年底,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刘书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傅世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我市此项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今年上半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以来,全市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449家,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达到12623家,建制率达到93%,覆盖职工90余万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新突破,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的19个行业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已经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合同15份,覆盖企业1318家,覆盖职工2.4万人。从目前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来看,80%以上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达到了中线标准以上,人均月增资170元。
刘云峰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立科学合理的协商理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职工工资的增长,通过科学的测算、平等的协商,实现职工和企业的双赢发展。
要明确协商重点和难点,小企业和处在原始积累阶段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工资支付办法,解决保证最低工资标准和欠薪的问题;初具规模和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协商重点是解决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水平提高和创新劳动参与分配的问题;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是突破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和行业协商两个难点问题。
刘云峰指出,要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各项评优评先活动相结合,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取消其五一奖状、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文明单位等参评资格,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五一奖章等先进。
会上,正定县等单位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