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静安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7日(工作日),9:00-11:00及14:00-17:00。
2、报名地点: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宁南路241号407A室)
3、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静安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公共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12月10日(周六)下午13:00—14:30,于静安区委党校(武定西路1398弄10号601室)。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1年12月23日起在成功人才热线网站(http://www.sjol.com.cn)上公布。
5、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面试和录用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后,择优录用。
五、报考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62315523
文中附件【点击下载】
1、建交委招聘简章(1).xls
2、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