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年,2006年5月正式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 职数
医师岗位 52
护理岗位 60
医技岗位 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9
科教研究所岗位 6
药剂岗位 3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8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师岗位:精神卫生、临床医疗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护理岗位:护理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3.医技岗位:医疗技术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CT或MRI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公共卫生管理岗位:英语、管理、财经、文秘、计算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科教研究所岗位:生物学、生物检测、英语、卫生统计、流行病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药剂岗位:药学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如财务、统计信息、设备、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等:有统计信息、计算机信息管理、财务、临床医学工程、制冷、水电维修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对部分岗位实行由单位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与相关岗位有关。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季波
邮 箱: smhc.hr@gmail.com
联系电话:64387250*3062
监督电话:6487688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