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国土资源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适应钦州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17人,其中: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1人,市国土资源数据信息中心2人,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人,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2人,市测绘院10人。具体招聘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纪违法记录,户籍不限。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具体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有文艺、体育特长者学历和专业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10月28日。
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信函必须通过邮政快递,报名时间以邮戳日为准。邮编:535000),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应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钦州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联系人:黄珊、班红妹,联系电话:0777-2860625,0777-2810986。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已婚的需递交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一份。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国土资源局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验应聘人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进行5分钟以内的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德才情况、特长、工作经历和做好
应聘职位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作出总体评价。
六、聘用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确定聘用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留用,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办理入编手续。
七、本《简章》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