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政策只适用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今年再也不用为自己的社保关系烦心了,这些事情可以交给沈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办了。
昨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大学毕业生离校前后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职业资格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沈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在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和社保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服务。
沈阳市将对登记失业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沈阳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向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并举办适合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