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的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指标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户籍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
2、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江北区文教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公室(江北区文教路150号)。
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当场填写《江北区文教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3、面试。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指标的1.5倍(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5、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按照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应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进行考察。
6、聘用。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联系人:史老师咨询电话:0574—87202450
江北区文教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