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是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因单位发展和专业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市人事局核准,决定按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林工程预决算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要求
1、招聘人数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取得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满三年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从事园林工程设计及造价工作满五年以上,具备岗位所需的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宁波市园林管理局二楼政工科(宁波市公园路188号);联系人:王梦怡,联系电话:0574-87362072。
3、报名办法:填写《宁波市园林管理局报名表》;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荐材料、1寸免冠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聘用及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事局核准,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