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永兴县教师队伍,解决紧缺科目教师矛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阶段专业教师9名。物理1名、生物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电子应用技术3名、旅游与酒店管理2名、舞蹈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相应专业毕业生;
3. 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物理、生物、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必须具有高中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电子应用技术、旅游与酒店管理、舞蹈专业教师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任)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教师热爱永兴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一经聘用(任),至少要在永兴任教6年以上。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8月21日18:00时。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报名地点:永兴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三楼)。电话:5522041。
3.报名费200元,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
4.每个科目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22日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
1.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2.考试日期:2011年8月23日上午9:00时。
3.考试内容:物理、生物、心理健康教育以普通高中相应专业教材内容为主;电子应用技术、旅游与酒店管理、舞蹈专业以职业高中相应专业教材内容为主。
4.考试地点:县实验中学。
5.8月24日公布考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分科目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人员;若按以上比例确定试教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试教范围。
2.试教时间为20分钟。
3.试教内容:招聘学科现行高中阶段教材。
4.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和内容。
5.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分。
1.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
2.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体检按国人发[2005]2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12号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
3.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待定。体检有关费用据实收取。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时间待定。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 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永兴县政府网、永兴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5524578(教育局纪检室)、5522041(教育局人事股)、5522271(人社局)。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永兴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永兴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公办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教育局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