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201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为已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1年8月12日9时至16时在温州人才大厦三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岗位所需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2011届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届时在温州人才网或温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