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到8月,新一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开始集中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了。昨天,记者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苏州早于2009年就开始,对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不设置落户“门槛”。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办理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报今天来为您解答。 苏州市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落户时,需要带好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表),如果是市属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就业报到落户流程共分为三个步骤:
1.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及开具落户证明。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开具落户证明;2.办理档案托管手续。高校毕业生个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至其人事代理部门办理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托管手续;3.办理落户手续。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的,高校毕业生应至其合法固定居住场所(自有住房或投靠亲属或朋友居所)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没有合法固定居住场所的外地籍高校毕业生应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已有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可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落户证明,至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无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如接收外地籍高校毕业生在3人及以上的,可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办理落户手续;如接收外地籍高校毕业生在2人及以下的,由高校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向其人事代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省内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落实到市区教育系统从教的,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办理报到手续(落户手续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省外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区教育系统从教的,先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开具落户证明,再转至市教育局办理人事关系转接及落户手续。张家的办事流程。
而对于苏州籍高校毕业生来说,需要办理的是返籍落户手续。所需材料有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表)和家庭户口簿,均需交验原件。即日起,凡是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办理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返籍落户证明。随后,毕业生可持返籍落户证明,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返籍落户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籍的高校毕业生分别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返籍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