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无需申报,减负金额即于7月1日直接划入本人历年账户,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也可按规定办理现金一次性提取手续。
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10医保年度共有3.57万人符合市区职工医保医疗费综合减负条件,比2009医保年度增加7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