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只在一家餐厅干了4天的女服务员就要炒老板的鱿鱼,老板为了挽留服务员,竟要求对方支付招聘服务员的广告费。
4天前,从固原来银川打工的袁某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招聘启事,某餐厅急聘服务员。袁某根据招聘广告,来到西夏区工业园区内的这家餐厅求职成功。由于该店老板在店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他发现袁某每天晚上12点以后都要在后厨炒菜做饭吃,老板颇为不满。老板还没有批评袁某,6月8日上午,袁某竟主动提出辞职,让老板退还她的身份证。想到最近服务员用工荒,招聘服务员不容易,老板便想办法留住袁某,并以刊登招聘广告花了500元为由,要求袁某支付这笔费用。袁某认为老板趁机讹诈,随即报警求助。
银川市巡特警支队西夏大队民警张斌和同事赶到该餐厅,了解情况后,告知店老板扣押他人的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应立即归还给袁某。袁某表示,辞职的原因是工资太低,可以不要这4天的工资。经调解,老板承诺归还袁某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