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全力建设和实现黑龙江省2011年高考一方平安的目标要求,省招委2011年继续特聘50名省级高考监督员,并为他们颁发特别通行证。
据了解,即日起特聘省级监督员可随时持证监督检查全省各考点、评卷点、录取点、咨询服务点以及省内各高校录取等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这些监督员来自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直七厅局综合整治考试环境联席会议单位成员,部分中学校长,省内有关新闻媒体专线记者,以及省纪检、监察、纠风部门有关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