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透露,他是从梁山县来济南的农民工。上个月,他看到净雅大酒店招聘洗碗工的广告,就来到净雅八一店六楼人事部面试。“他们让我到威海总部培训几个月,但要提前交上260块钱培训费,去威海的火车票也得自己买,或者交56块钱,由酒店代买火车票。”高先生怀疑净雅八一店利用招工骗钱,就没有答应。
笔者随后以应聘者身份来到净雅八一店六楼人事部,现场前来应聘的人为数不少,且多为年轻的小伙子。一名招聘人员让笔者填写个人信息表,同时表示面试通过后须立即前往威海培训两个月,除自备一寸照片、黑色皮鞋外,还要交260元钱。“这些钱包括200块钱‘物资费’,用来购买被子、床单等日常用品,还有60块钱体检费,晚上就可以坐火车去威海,不过车票得你自己买。”笔者询问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该工作人员表示要到威海那边再说。“到威海那边先把钱交上,合同很快就会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笔者就此事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向其收取相关费用,净雅八一店在未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擅自收取相关费用,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