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在湖大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新闻发布暨动员会。
红网长沙5月19日讯(记者 李慧芳)2011年,湖南省计划选聘386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可于今日起至5月30日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在线报名,并于6月11日下午15:00—17:00参加笔试,笔试只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与以往几批选聘相同,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2009年、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报考。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参加应聘的,笔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本省生源回生源地所在市州应聘的,省外生源参加除长沙、株洲、湘潭市以外市州应聘的,笔试免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湖南省大学生村官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凭卡发放,购买社会保险。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相关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和全省公务员定向考录,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程序选任为乡镇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