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11年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10人,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招考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9——2011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2、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国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的)。
3、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位等条件根据招考简章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4、在职人员要求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