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政策各地都有,如果创业失败,那贷款无疑将偿还困难。日前,武汉市劳动就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解读小额贷款新办法时表示,对于确因创业失败无力归还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经核实,可只按应还贷款10%催收,其余部门予以核销,不影响其信用记录。
根据《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具体金额由相关经办机构确定。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对按时还款的借款人,可给予第二次个人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 年,并按第一次个人贷款享受全额贴息政策。
另外,对1年内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 15%,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放心保)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予以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 400万元,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吸纳人员每人10万元计算。
新办法明确的五大环节中,有一个新亮点,即允许创业失败,对失败的创业者设置了一定的欠款“容忍度”:对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全部用于创业项目,确实因创业失败无力归还贷款的,经武汉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核实后,可只按应还贷款的10%催收,其余部分予以核销,不影响贷款人的信用记录。
对于近年来大学生申报的创业项目,劳动就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评价说,大学生在筹备创业项目过程中,有的创业项目过于空洞,不具有操作性,还有一些大学生申报的项目技术含量、知识含量非常低,难以达到创业资金资助的标准。工作人员建议没有通过项目申报的大学生不要放弃自己的创业想法,不断完善创业项目或重新选择适合的创业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