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市区困难家庭或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就业见习援助,以帮助他们通过就业见习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困难大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就近前往居住地劳动保障服务所申请。见习期间,获援助大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
援助对象:
市区户籍且具备相关情形
据了解,此次就业见习援助对象为市区户籍(指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就业愿意迫切,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被认定为残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一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
此次见习援助岗位主要为市区范围内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岗位,同时将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门带教人员。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6至12个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可申请享受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
同时,在采集见习岗位时,人社部门人员也鼓励有条件的或有经营收入的见习单位根据自身财力和见习学员的工作实绩情况,增发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此外,相关部门也会给予带教人员一定补贴。
符合条件:
三个工作日内推荐岗位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凡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市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或江苏银行借记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困难家庭或求职困难的有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其居住地劳动保障服务所进行申请。
服务所将负责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服务所会根据辖区见习岗位情况,于三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推荐合适岗位。同时,各地服务所也会加强对见习过程的管理服务工作,适时为见习学员进行职业指导,积极开展推荐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等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