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扶持高校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决定,从今年起设立普通高校校园招聘补贴,每所高校每年获得的校园招聘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陕西省规定,高校享受校园招聘补贴的条件是:招聘活动允许外校学生自愿参加,不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招聘活动信息提前在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或公共人才服务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应包含岗位数量)。高校获得的具体补贴额度,将依据本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毕业生就业签约人数和校园招聘活动提供的岗位数量等因素确定,每年补助给一所学校的校园招聘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陕西省内各高校应于每年7月底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当年校园招聘补贴申请,部属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其他高校向当地市级人社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