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从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从4月1日起,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不再接收流动人员自带档案。
根据《规范》要求,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可由流动人员自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档案接收程序流动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也可委托其工作单位,现场或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代管本人档案的申请。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原工作单位离职材料或者新就业单位证明材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及时审查流动人员的申请以及原管档单位资质,做好登记和备案。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并说明原因;符合接收条件的可发函调档。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向流动人员原管档单位发函调档;跨地区流动的,一般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函调档。
该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跟往年不同的是,流动人员原管档单位应通过机要或派专人转递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从今年4月1日起该局不再接收流动人员自带档案。而往年,只要是流动人员报到证开到铜陵的,档案是密封完好的,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都接收。(铜陵新闻网 程鑫昊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