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春玲去年完成对12所高校的调查后发现,这些大学就业率到了2013年9月底,约为82.4%,失业率为17.6%。但近来这些高校公布的就业率都非常高,有的接近100%。而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高校将很多未就业的考学、出国、参军等学生,均纳入就业范畴。有些学校还逼迫学生签就业协议,如果不签,学校就不发毕业证和学位证。(4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就业率高是个大好事,如果真的能够逼近100%,肯定会皆大欢喜,但可惜的是,在“最难就业季”以及高校毕业生为了寻找工作而不停奔波的现实面前,“逼近100%”,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梦幻。
众所周知,就业是指有工作做并获取一定报酬,对毕业生而言,就业率的分子,理应是那些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人,以此而论,考学、出国、参军的毕业生毫无疑问要排除在“就业”之外,道理很简单,他们都不是已经或者即将成为有工作做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考研,是一种找不到工作的缓兵之计,假设能够找到满意的工作,许多人就一定不会去考研。如果考研就是“就业”,那么,考研之后就不用再找工作,当一辈子研究生就行。
就业率高,于高校来说是好事,可以为高校招生增加人气砝码,但是计算就业率必须科学。不过,令人震惊的是,记者获悉,这种违背科学常识的就业率计算方法,来自于教育部的规定。根据规定,目前有8种情形,毕业生即可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定向委培的,灵活就业的,升学的,出国的,参加国家地方基层项目的以及应征入伍的。而学生领取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就可以逼着他们签订“假协议”,协议一签,当然就属于“就业大军”了。教育部出台这样的规定,就为高校将出国、参军、考研的毕业生也当做“就业人数”创造了条件。北京大学就业报告给出的公式就是这样的:就业率=(升学+出国+签就业协议+灵活就业)/毕业生总数×100%。教育部此举是否在用“高就业率”来为自己撑门面,人们不得而知,但很容易让人对此产生疑问。
实际上,之所以计算就业率时,将参军、出国,以及考研的计算在内,除了故意抬高“就业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认为这些人以后还会找工作,说不定还会找到更好的工作,假如将这些人群,放进就业率分母里来计算,高校与教育部门就吃了大亏。而其实,为了避免“吃亏”,还有一种算法也说得过去,那就是,用就业人数除以就业人数和正在找工作的人数(不包括参军、出国和读研的),得出就业率。相对而言,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科学,也容易让人们接受。但是教育部门以及高校宁可将参军、出国和读研的人数放进分子,也不愿将其从分子、分母中分离出来,可见,给就业率注水,是其终极目的。
注水就业率不只是自欺欺人,还会对学生及其家长以及整个社会起到误导作用,影响学生选择专业、选择大学,同时,也会误导顶层设计,影响国家政策出台,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就业难”问题的解决。
因此,一方面教育部应该修正规定,将参军、出国、考研人员排除在“就业人员”之外,一方面要探索更加科学的计算方法,此外,对于违反规定,依靠弄虚作假提升就业率的负责人,予以严惩。